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源流、现状及分歧澄清
Clarification of the Qrigin Status Quo and Differences of the Criminal Trial System
中文题名: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源流、现状及分歧澄清
第一作者:陈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9
卷号:37
期号:11
起止页码:37-4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事缺席审判;证明标准;重新审理;终止审理;程序竞合;
摘要: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并为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吸收和认可,是在公正和效率、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价值平衡和选择的产物,既体现对贪腐等重大犯罪的打击力度,又兼顾对合法权益的人权保障,弥补刑事诉讼制度的漏洞。然而,目前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在程序适用方面依旧存在四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刑事缺席审判程序适用范围界定问题,一体式的规定四类适用条件并列为特别程序仍需斟酌;二是"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证明标准适宜性问题;三是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上诉主体的妥当性问题;四是对已生效但尚未交付执行判决"重新审理"规定的合理性问题,以及该种救济途径并是否契合刑事诉讼理念等。
分类号:DF718[诉讼程序]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