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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的惩戒权     被引量:1

On the Disciplinary Power of Tea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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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教师的惩戒权

作者:谭和平 孙婷婷

第一作者:谭和平

机构:[1]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2;[2]北京市平谷区第五小学,北京101200

年份:2019

卷号:36

期号:6

起止页码:7-11

中文期刊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惩戒权;教师惩戒权;教师的权力;

摘要:教师惩戒权实际上是国家权力的延伸,是教师以教育为目的,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力。实践中,教师拥有并行使惩戒权是大家普遍认同的,国外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除部分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学校可以对学生实行惩戒外,尚无其它法律对教师惩戒权做出明确的规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管理,致使国家的教育目的难以实现。因此,在法律上对教师惩戒权做出有效的规制,明确教师惩戒权的基本原则,完善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规范体系,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解决教育实践中的迫切问题。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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