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民法典有关成年人自主监护的规则亟须体系化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民法典有关成年人自主监护的规则亟须体系化

作者:费安玲

第一作者:费安玲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47

起止页码:11-11

中文期刊名:民主与法制

中文关键词:监护制度;缔约双方;民法典;监护监督人;罗马法;立法完善;限制规则;监护人;

摘要:监护制度中的核心内容是监护人的确定。双方通过意定产生监护人,充分彰示出未来的被监护成年人的自由主动之意愿,宜称之为“成年人自主监护”。成年人自主监护制度远承罗马法“法是为人而设”之理念,近展我国本土“关注未来的被监护成年人意愿”之理念。从罗马法的成年人非自主“监护和保佐”模式到20世纪以来成年人自主监护的多种模式,揭示了立法对被监护成年人意愿的日渐尊重。我国民法典有关成年人自主监护的规则亟须体系化,成年人自主监护的缔约双方资格、监护人的条件、监护人主观同意与客观可能、双方合意的形式等规则应当细化。监护约定内容的限制规则、成年人自主监护登记备案规则、监护监督人规则、监护人报告规则、有偿监护规则等成年人自主监护规则的完善,不仅是理论研究的对象,而且是立法完善的重要内容。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