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理想类型及其实现——央地互动的视角 被引量:1
Ideal Type of Environmental Legislation of“City with Districts”and Its Realization:From Perspective of Central-Local Interaction
中文题名:“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理想类型及其实现——央地互动的视角
作者:杜辉
第一作者:杜辉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38
期号:1
起止页码:126-135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设区的市;环境立法;央地互动;治理竞争;制度竞争;
摘要:设区的市环境立法从规范完善和功能提升出发补强了地方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基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和依法治理的双重目标约束,央地互动在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和动力机制三个维度上为市级环境立法权设定了方向性约束。市级环境立法必须在制度框架、工具选择、执行过程、主体互动、利益整合等方面做出新的制度设计。为此,必须超越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之关系的传统限定,以及中央中心主义和地方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歧,塑造市级环境立法创新的结构秩序,突出底层环境立法的优先性与上溯能力,提升市级立法权的创新能力。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