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量:1
Research on the Insufficiency and Perfection Measures of the Complaint Mechanism of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中文题名: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作者:王海英 王伟峰
第一作者:王海英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90-99
中文期刊名: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立法内容;机构设置;人员设置;
摘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是我国为吸引外资而设立的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该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由商务部和各省市出台的相关办法构建。但是,在缺乏更高层级立法指导的情形下,上述制度框架存在立法内容不统一、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设置不明确等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26条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为切实有效运行该机制,应以先前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基本框架为基础,统一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完善相关机构的层级设置以及受理范围规定,并明确投诉工作人员的构成和选任标准,充分发挥该机制在增强外资保护、改善投资软环境和吸引外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分类号:F276.43[合资经营企业] D912.295[经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