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取证的正当程序规制--《公安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评析
Due Process Regulation of Electronic Data Collection--Comment on Rules for Electronic Data Collection of Criminal Cases by Public Security Organs
中文题名:电子数据取证的正当程序规制--《公安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评析
作者:朱桐辉 王玉晴
第一作者:朱桐辉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2]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年份:2020
卷号:7
期号:1
起止页码:121-132
中文期刊名: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在线提取;远程勘验;网络技术侦查;电子数据;正当程序;
摘要:2019年公安部颁行的《公安电子数据取证规则》总体承袭了2016年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规定》取证程序的原则及要求,并在效率提高、证据固定、权利保障及回应国际批评上有部分进步,但其仍有不少严重问题亟需解决。坚持原始存储介质一并提取为主会给侦查侵权创造便利,且缺乏针对性、前瞻性;对在线提取、远程勘验、网络技术侦查的整体设计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甚至与《宪法》第40条相冲突,三者逐步缩限式界定看似科学,实则会给前两者留下扩展空间,也会给侦查及司法人员规避《刑事诉讼法》对搜查、扣押的控制留出余地;在线提取对象有所限制,但境外境内有别,缺乏惩戒;对远程勘验的授权多于限权;对电子数据调取的规制依然不力。我国的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亟需回到《刑事诉讼法》对搜查、扣押的规制框架下,将在线提取、远程勘验、网络技术侦查均明确归类为强制性侦查行为,并在实体规则上明确启动的条件和证据要求,在程序规则上要求需有类似搜查、扣押、普通技术侦查的授权文书,并对电子数据调取进行严格限制,以维护公民、企业在网络时代的各项基本权利。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