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是一种“连锁活动”吗——法律解释理论的费什—德沃金之争
Is Interpretation a“Chain Activity”——Fish-Dworkin Debate on Legal Interpretation Theory
中文题名:解释是一种“连锁活动”吗——法律解释理论的费什—德沃金之争
作者:程朝阳
第一作者:程朝阳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14
期号:1
起止页码:52-61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费什—德沃金之争;法律解释;连锁活动;解释者约束;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斯坦利·费什和罗纳德·德沃金进行了一场长达十多年的法律解释论战。该论战从德沃金的"连锁小说"隐喻开始,内容涉及法律规范的意义来源、文本和读者之间的关系、解释行为之限制甚至法律解释的道德性等更深层次的问题。费什从文艺批评和文学解释的角度对德沃金提出的批评和反驳极富启发性,他认为解释总是先在地渗透于我们的思考之中,受我们自身的镶嵌性背景所约束。这一观点无疑有助于丰富和深化人们对于法律解释性质的认识,对于正确看待解释者的自由裁量,增进对解释者解释合理性的信赖具有重要意义。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