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竞合”情形下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机制
The mechanism of applying the principle of no second punishment in the case of“imaginative joiner of offense”
中文题名:“想象竞合”情形下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机制
作者:黄先雄 张少波
第一作者:黄先雄
机构:[1]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20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69-77
中文期刊名: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一事不再罚;想象竞合;时间在先原则;择一重处原则;协商管辖;
摘要:"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当出现"想象竞合"情形时,应如何适用法律、如何确定管辖权,目前我国法律未作规定。实践中通行的处理模式是,以同类行政处罚作出的时间为标准,确定后作出的处罚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处理模式无法实现行政立法目的,难以发挥行政处罚功能,破坏平等对待原则。就"想象竞合"时如何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我国台湾地区、德国均确立了"择一重处"原则,并规定了相应的管辖权确定规则。借鉴域内外成熟立法经验,我们可以增加行政处罚立案询问环节、明确"择一重处"原则、增加补充处罚制度、构建协商决定管辖权机制等,以完善"想象竞合"时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机制。
分类号:D915.4[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