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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诉后交纳制度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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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刍议我国民事诉讼费用诉后交纳制度的建构

作者:金光锡 徐炳煊

第一作者:金光锡

机构:[1]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2]延边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99-10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诉讼费用;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社会经济发展;申请费;案件受理费;诉后;撤诉;

摘要: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费用,①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诉讼费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对人民法院审判经费保障已经非常到位,诉讼费用对审判的保障作用已微乎其微。与此同时,在民事诉讼结束后,多数案件的原告都能全部或者部分要求法院退还其预交的诉讼费用.当事人撤诉、和解的案件,人民法院减半收取诉讼费用,同样面临诉讼费用减、免、缓手续办理问题,这不但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多不便,而且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负担。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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