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罚款的补偿性——基于环境违法事件的视角
On the Compensatory Nature of Administrative Fine--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Environmental Violations
中文题名:论行政罚款的补偿性——基于环境违法事件的视角
作者:刘长兴
第一作者:刘长兴
机构:[1]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20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97-108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罚款;公共秩序;惩戒性;公共利益;补偿性;
摘要:罚款作为常用的行政违法惩戒手段面临不足以遏制违法的窘境,环境保护执法的实践表明,提高罚款数额和实行按日计罚的重罚思路并未根本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行政罚款以惩戒维持公共秩序、促进公共利益,但当前公共利益日益成为独立于公共秩序的存在,其维护不仅需要对违法者的惩戒,更需要由违法者支付金钱进行补偿。行政罚款在补偿公共利益损失上具有独特优势,应当在理论上承认行政罚款的补偿性,并在实践中通过罚款标准的完善实现行政罚款对公共利益损失的补偿功能。充分发挥行政罚款的惩戒性和补偿性才能实现其遏制违法行为、维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解决当前在环境保护等领域存在的普遍违法问题。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