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卢某不服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决定及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案--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不构成“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作者:李周伟 杨聪
第一作者:李周伟
机构:[1]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11
起止页码:57-59
中文期刊名:特区法坛
中文关键词:营利;“有偿拼车”;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摘要:[裁判要旨]判定“有偿拼车”行为是否构成“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应当从驾驶人员的职业、出行回程动机,行驶路线、搭载时段、载客频率,收取费用等方面进行综合来考量。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拼车”行为不宜认定为“擅自从事经营性道路运输”。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