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权利的反思与重塑——论个人信息保护的适用前提与法益基础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Rights On the Applicable Premise and Legal Interest Basi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
中文题名:个人信息权利的反思与重塑——论个人信息保护的适用前提与法益基础
作者:丁晓东
第一作者:丁晓东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32
期号:2
起止页码:339-356
中文期刊名:中外法学
中文关键词:个人信息;适用前提;法益;公平信息实践;不平等信息关系;
摘要:社会需要从隐私权保护过渡到个人信息保护,这已是共识,但学界缺乏对个人信息保护适用前提的研究。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适用前提是存在持续性的信息不平等关系,因此知情权、选择权、访问权、纠正权、删除权等权利不能针对信息能力平等的主体,也不能针对国家执法过程中产生的非持续性信息收集与处理行为。个人信息保护即信息隐私保护,区别于侵权隐私保护与执法隐私保护,其制度也不是传统部门法的简单叠加。此外,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法益基础具有多元性,有的信息权利可能对自身、他人、企业、市场与公众都有负面影响。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是为了实现“合理与正当的信息实践”,应当在具体场景的信息关系中确定个人信息权利的边界。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