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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中的特殊法理    

Special Fali in the Basic Catego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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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中的特殊法理

作者:王国柱

第一作者:王国柱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2]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3]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年份:2020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150-165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特殊法理;体系化;客体无形性;

摘要:在"范畴与法理对接"的视角下,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中蕴含着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中的特殊法理应当揭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的特有规律,从内部视角阐明特殊学理并契合知识产权法的时空特性。借助传统范畴理论预设的本体、运行、进化、价值等范畴框架,我们可以发现知识产权法中的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的本体包含着知识产品具有创造性、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知识产权法"如何配置权利"的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的运行包含着行政权力介入知识产权运行、侵权损害赔偿的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的进化包含着从"特权"向"私权"演进、科学技术作用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包含着"创新"价值和"平衡"价值的特殊法理。知识产权法基本范畴中的特殊法理是以体系化的形式存在的,该体系由基石性特殊法理、建构性特殊法理和调节性特殊法理构成。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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