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再思考
作者:刘海鸥 贾韶琦
第一作者:刘海鸥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2]湘潭大学"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
年份:2020
卷号:0
期号:3
起止页码:40-43
中文期刊名:西部学刊
中文关键词:野生动物;生态文明;生命共同体;
摘要:《野生动物保护法》之所以被批评是"野生动物利用法",归根结底,是因为野生动物被当做人类行为的客体。事实上,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更是生态资源,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其生态价值越发突显。因此,应彻底摈弃客体论,将野生动物从一种供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狭隘认知中解放出来。在此基础上,应当继承传统野生动物保护中"惜生"的生态智慧,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树立野生动物保护生命观,将其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精神与价值。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