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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未尽监督管理责任的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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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出租人未尽监督管理责任的定罪处罚

作者:魏颖 付想兵

第一作者:魏颖

机构:[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年份:2020

期号:11

起止页码:39-4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危害后果;北京市朝阳区;犯罪行为;管理义务;裁判要旨;三层楼;

摘要:【裁判要旨】自建房房主对租户负有监督、管理义务而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徐春冬。被告人徐春冬于2010年至2017年12月间,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内墙子村146号自建三层楼的20余间房屋对外出租,整栋楼仅有宽0.95米的一个出口。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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