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出租人未尽监督管理责任的定罪处罚
作者:魏颖 付想兵
第一作者:魏颖
机构:[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年份:2020
期号:11
起止页码:39-40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危害后果;北京市朝阳区;犯罪行为;管理义务;裁判要旨;三层楼;
摘要:【裁判要旨】自建房房主对租户负有监督、管理义务而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徐春冬。被告人徐春冬于2010年至2017年12月间,将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内墙子村146号自建三层楼的20余间房屋对外出租,整栋楼仅有宽0.95米的一个出口。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