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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两汉司隶校尉之司法职能    

On the Trial Judicial Functions of Ombudsman in Han Dyna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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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两汉司隶校尉之司法职能

作者:陈胜强 刘振宇

第一作者:陈胜强

机构:[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年份:2020

卷号:40

期号:3

起止页码:68-74

中文期刊名: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司隶校尉;现代司法;传统司法;刑事司法;分工行政;

摘要:现代司法的核心是法治与分权基础上的判断权,而传统中国因行政兼理司法之故,"无案不众官,无官不司法",司法职能被包容于行政、监察乃至军事体系之中,传统司法也呈现出行政色彩颇浓的"处断权"之特征。司隶校尉作为西汉武帝时筹设并在两汉时期发挥重要作用的常设机构,"职监察而兼理司法",行使着一定程度的刑事司法职能,但此职能的行使又受制于分工行政的政治传统而导致效能有限。两汉司隶校尉司法职能之效能是封建社会早期司法状况的缩影,从发生学意义上讲,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帝制时代中国的司法传统。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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