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动物权利在法律上的可能性——一种康德式的辩护及其法哲学意涵
The Possibility of Animal Rights in Law:A Kantian Defense and Its Implications in Legal Philosophy
中文题名:论动物权利在法律上的可能性——一种康德式的辩护及其法哲学意涵
作者:朱振
第一作者:朱振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20
卷号:60
期号:3
起止页码:100-110
中文期刊名: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不完全义务;动物福利;动物权利;
摘要:学界普遍接受的是动物福利论,即我们对动物负有一种不完全的义务,它建立在仁慈、爱等美好的情感之上,因此,这种义务并不回应权利。为了融贯地解释现代民法关于动物地位的修正,就必须探寻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动物权利论,重视权利在辩护动物保护中的重要性。对此,康德哲学既是一种固化的力量,也承担了解放的任务。人格人与物的二分法是现代民法的基础,辩护动物权利就要建构出一种独立的第三种规范性地位。人与动物在原初的意义上都享有一种生存于所处之境的权利。动物权利同样具有某种超越功利的性质,尽管这种权利还有很多的限度。对动物权利来说,最重要的功能是它的生产性,即能创造出新的义务。动物权利进入法律的关键在于我们自身观念的转变。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