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明代推官司法监察研究
作者:庞蕾 袁兆春
第一作者:庞蕾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63;[2]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日照276800
年份:2020
卷号:30
期号:3
起止页码:71-75
中文期刊名:榆林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明代;府;推官;司法;监察;
摘要:明代府级官员包括知府、通判、同知、推官等,他们除了日常的行政、司法职能之外,还负有监督、考察州县属官、胥吏等地方基层官吏和豪滑的监察职能。其中推官作为一府佐贰官主掌刑名,以往学界关于明代推官一职研究并不多,且多数集中在推官本人的法律素养及著名推官留下的判牍集方面。通过探讨推官这一佐贰官的选任和职责范围,探析明代推官司法监察职能的行使,着重研究推官通过审判具体刑名案件,实现对地方吏员的监察,纠察贪官污吏,为当代地方纪检监察制度提供一些借鉴思路。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