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制度完善的便宜主义进路
The Way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Sanction under the Principle of Opportunity
中文题名:行政处罚制度完善的便宜主义进路
作者:陈悦
第一作者:陈悦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20
卷号:41
期号:2
起止页码:94-103
中文期刊名: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便宜主义;行政处罚;不予处罚;行政和解;
摘要:我国行政处罚制度是合法主义主导下的建构,即违法行为符合该当要件时,行政机关应当作出相应处罚。但法律的不完备性使合法主义无法适应现实的复杂性,便宜主义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对前述问题的学理性回应,强调执法机关更高的行政自主性。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酌定不予处罚情形是相对严苛和狭窄的,完善之路径应围绕该法第27条第2款免予处罚规定的修正,建构“免予处罚—附条件免予处罚—非正式执法手段—行政和解”的阶梯式制度,以便宜主义之广泛适用,灵活应对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并在行政效能与可接受性社会效果层面上更好地实现行政目标。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