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的实体与程序基础——以庭审实质化的推进为切入点
Substantial and Procedural Basis of Reform on Participation of Public Assessor into Trial--Using Promoting Trial Substantiation as a Breakthrough Point
中文题名: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改革的实体与程序基础——以庭审实质化的推进为切入点
作者:刘仁琦
第一作者:刘仁琦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年份:2020
期号:6
起止页码:95-109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庭审实质化;参审职权;定罪事实;量刑事实;
摘要:在庭审实质化的不断推动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逐步推行“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分离”是我国陪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相互缠绕,难以区分,严重掣肘着本次改革目的的实现。应在对陪审制度本身的制度价值研究的同时,转向制度契合性研究,解析陪审制度与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的规范性基础。刑事司法领域的事实审与法律审是否区分、如何区分,必须回归到本国犯罪构成要件、诉讼制度本身。在我国既有犯罪构成体系、“公诉事实”制度之实体、程序与证据规则的多重制度基础制约下,人民陪审员难以单独适应、驾驭复杂的案件事实认定。应遵循刑事司法规律与司法传统,在参审职权的分配上,正视与刑事实体法、程序法之间的关联关系,在量刑规范化改革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明确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享与犯罪构成有关的“定罪事实”之认定权,“量刑事实”的认定则应由法官独享。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