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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中针对上诉提出抗诉情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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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认罪认罚案中针对上诉提出抗诉情形的处理

作者:梁健 叶历来

第一作者:梁健

机构:[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20

期号:14

起止页码:30-33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证据确实;一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查清事实;审判程序;发回重审;检察机关;

摘要:【裁判要旨】对被告人一审判决前认罪认罚,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检察机关因被告人上诉而提出抗诉的案件,二审不宜一刀切处理,而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对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的案件,应当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对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定罪错误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案件,应当作出改判。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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