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官如此裁判刑事审判要点解析·刑法总则卷
作者:臧德胜
第一作者:臧德胜
机构:[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年份:2020
期号:23
起止页码:60-61
中文期刊名:民主与法制
中文关键词:醉酒人;刑法总则;刑事审判;刑事责任;危害行为;行为能力;要点解析;归责;
摘要:第三,关于醉酒的人。刑法第十八条第4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从常识上看,处于醉酒状态的人,一般而言辨认和控制能力会受到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由于行为人自己造成的,应当由其自己担责。刑法学上的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认为,如果醉酒人由于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致醉酒,并进而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人应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反之,如果醉酒是由于不可归责于醉酒人的原因造成的,便应按实施危害行为时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实际状态,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