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地位保障:民法典规则的体系整合
The Protection of Assignee’s Status in the Assignment of Claims:The System Integration of the Rules in the Civil Code
中文题名: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地位保障:民法典规则的体系整合
作者:朱虎
第一作者:朱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期号:4
起止页码:13-28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担保权;优先顺位;
摘要:民法典中债权受让人的地位保障规则涉及多个层面。受让人取得债权的时点是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其同时取得了广义上的从权利,对担保权的取得无需其他公示,并依据受让人是否具有解除利益判断其是否取得解除权。受让人和让与人的关系中,受让人对让与人享有辅助请求权;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的瑕疵担保责任不包括承诺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让与人未经受让人同意作出的导致转让债权价值减损的行为,对受让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合理的例外。在受让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关系中,应根据功能性担保的统一观念,首先按照登记先后以及登记与扣押、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先后,确定债权利益的最终归属顺位,该顺位利益也应合理延伸到因债务人履行形成的收益上。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