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的法益关系与司法适用
Legal Interests and Judicial Applications in the Crime of Filing a False Lawsuit
中文题名:虚假诉讼罪的法益关系与司法适用
作者:储陈城 王晶晶
第一作者:储陈城
机构:[1]安徽大学法学院;[2]安徽大学陈盛清法律图书馆;[3]安徽大学证据法律科学大数据研究中心;[4]安徽大学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
年份:2020
期号:2
起止页码:140-152
中文期刊名:法治现代化研究
中文关键词:虚假诉讼罪;个人法益;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摘要:虚假诉讼罪的法益关系界定不妥当,会导致实务界在本罪具体适用上存在矛盾和分歧。本罪所规定的司法秩序法益与公民个人法益之间并非等同并列,而是呈现出主次之分的关系。虚假诉讼罪应当是以保护公民个人法益为中心,兼顾司法秩序的罪名。以此为基础,本罪具体适用过程中,在实质解释行为是否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为所引发的结果是否能够被评价为"妨害司法秩序"及"严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以个人法益受侵害情况为核心判断标准。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