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时对待给付判决之采用
On the Adoption of the Judgement Ordering a Performance of Obligations Simultaneously When the Right of Concurrent Performing Counterplea is Fulfilled
中文题名:论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时对待给付判决之采用
作者:刘文勇
第一作者:刘文勇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0
卷号:28
期号:4
起止页码:163-176
中文期刊名: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对待给付判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履行顺序;
摘要:在诉讼中,被告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法院原则上应作出对待给付判决。对待给付判决与实体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定相契合,并可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特殊情形下,法院可例外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对待给付判决是一种附特殊条件的判决,原则上不能也不应设定履行顺序;仅当被告履行的是持续性或者是需要第三方介入的行为给付义务时,可例外作出原告先履行给付义务,而后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判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扩大适用,表现为先履行抗辩权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转化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