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民事诉讼当庭宣判制度的完善
Improving the System of Pronouncement of Judgment in Court in Civil Litig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Judicial System Reform
中文题名: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民事诉讼当庭宣判制度的完善
作者:陈宝军
第一作者:陈宝军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2]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海南海口571100
年份:2020
卷号:38
期号:4
起止页码:162-168
中文期刊名: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当庭宣判;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诉讼;
摘要: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为民事诉讼当庭宣判制度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然而当庭宣判应当由谁进行,案件范围该如何确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等,这些问题很难从立法中找到现成的答案。在现代法治发达国家中,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民事诉讼当庭宣判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民事诉讼可以适当借鉴域外当庭宣判制度立法经验。当下可将审判长作为当庭宣判的主体,未来应当确立主审法官的当庭宣判主体地位,确立以当庭宣判为原则,以定期宣判为例外的宣判制度,区分不同诉讼程序宣判不同的内容。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