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位继承制度的独特作用和比较优势
The Unique Function and Comparative Advantage of the Surrogate Succession
中文题名:后位继承制度的独特作用和比较优势
作者:李静
第一作者:李静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华北科技学院文法学院
年份:2020
期号:4
起止页码:192-198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继承遗产;《民法典》;被继承人;罗马法;民法典;后位继承;司法实践;遗嘱;
摘要:后位继承,也称次位继承或替代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让前位继承人先继承遗产,行使遗产权利,在遗嘱中确定的特定条件成就或特定期限到来时,再由后位继承人继承,行使遗产权利。后位继承作为一种古老的继承法律制度,可以上溯到两千年前的罗马法,当今世界有不少国家如德国、瑞士、奥地利等民法典中,依然采用这项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后位继承制度,但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后位继承案例。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