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契约本位——对仲裁时效的体系化构建
Return to Contract Standard—Systematic building of arbitration limitation
中文题名:回归契约本位——对仲裁时效的体系化构建
作者:李龙 向东春
第一作者:李龙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0
期号:6
起止页码:59-74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仲裁时效;诉讼时效;约定仲裁时效;意思自治;契约;
摘要: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承载不同的程序法理,却基本适用相同的时效规定,这归咎于仲裁法中仲裁时效规则的阙如致使仲裁时效受到诉讼时效法定性的约束。仲裁时效既然作为判断仲裁请求成立的依据之一,就应当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多元仲裁时效体系,构建法定仲裁时效与约定仲裁时效双重结构,顺应仲裁的契约本位。同时,仲裁时效中止、中断适用的规则亟须与实体法保持一致,以形成逻辑严密的仲裁时效制度。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