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行政机关的协议撤销权    

收藏

中文题名:论行政机关的协议撤销权

作者:宋明

第一作者:宋明

机构:[1]深圳大学法学院,广东深圳518060

年份:2020

期号:10

起止页码:265-270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行政机关;协议撤销权;意思表示瑕疵;形成诉权;

摘要:意思表示瑕疵是行政协议的固有问题。新出台的《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明确,协议相对人在意思表示瑕疵情形下有权提起协议撤销之诉,但对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瑕疵问题未提及。为妥善判断行政协议的效力,行政机关对于在自身意思表示瑕疵情形下订立的行政协议,应当享有撤销的权利。为防范行政恣意及遵循契约平等原则,行政机关的协议撤销权应定性为'形成诉权'。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