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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风险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11

Criminal Regulation on Biosafety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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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生物安全风险的刑法规制

作者:姜涛

第一作者:姜涛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年份:2020

期号:4

起止页码:52-74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文关键词:生物安全风险;生物刑法;预防性刑法;被害者刑法;关系性刑法;

摘要:生物安全风险日趋严重,且产生全球化的相互影响效果,普遍形成人们对生物安全风险的恐惧感,以刑法预防与控制生物安全风险成为客观必须。我国现行刑法有关生物安全的保障,主要考虑的是人与环境在生物资源保护、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保护法益,尚未以生物安全风险预防为立法目的,立法政策亦倾向于对生物资源提供事后保护。在生物安全体系中,尽管该种罪刑体系仍存在,但国家不再单纯以事后惩罚的治理者出现,同时需强化事前预防的立法策略。基于这种考虑,新型生物安全风险会作为生物犯罪的新类型出现,有必要提出与发展生物刑法,明确生物安全风险的刑法规制模式,即生物刑法应以预防性刑法、被害者刑法、关系性刑法为基础,并为实现该理论设计相应罪刑体系。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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