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行政复议终局裁决
第一作者:沈开举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2]〔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院,亚利桑那菲尼克斯85004
年份:2020
卷号:35
期号:6
起止页码:1-9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终局裁决;
摘要: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决定等复议机关终局裁决行为近年饱受各方争议。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在我国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事实上“完全的”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单行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增减变化的行政复议终局裁决以及现行“2+N种+X项”模式。然而,均存在专业性技术壁垒并不存在、纠纷化解功能尚未实现、司法最终救济不可偏废的理论难题。解决行政复议机关终局裁决需要“内外兼修”:在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内,采取“不增设——要废除——改解释——暂保留”的多元化技术路径;在行政复议终局裁决外,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科学衔接。
分类号:D922.112[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