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认定及立法回应
Nature Identification and Legislative Respond of the Lawsuit Involved with Compensation of Eco-environmental Damage
中文题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认定及立法回应
作者:高晓露 马骏
第一作者:高晓露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20
卷号:35
期号:5
起止页码:47-51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性质问题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现有的几种观点中,虽然“公益诉讼说”更具有合理性,但也存在过于宽泛,未明确其民事诉讼的性质等缺陷。无论是从诉讼保护的利益、胜诉利益的归属等理论层面分析,还是规范层面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均应认定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因此,作为立法层面的回应,首先应修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法律规定的机关”;其次,整合现有相关司法解释,对现有三类起诉主体的顺位作出规定。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