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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事权配置逻辑     被引量:4

On Logic of Power Allocation in Reform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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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事权配置逻辑

作者:张忠民 冀鹏飞

第一作者:张忠民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20

卷号:19

期号:6

起止页码:1-12

中文期刊名: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环境监管权力;环境监管事权配置;适度科层化;

摘要:我国生态环境监管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改革时期,选择适宜有效的事权配置模式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事权划分存在权力配置互相冲突、重叠,职能机构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中央—地方”职责划分不清,“运动式治理”不长效等实证问题,究其症结,是“科层制”逻辑下事权配置模式的固有弊端,其忽视了省级政府在科层结构中的特殊性、悬置了跨行政区域的环境监管问题、产生了“环保一刀切”等执法不理性问题。为此,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做出了“适度科层化”的逻辑调整,借此打破了央地之间事权同质化趋势并发挥了省级政府“监管”与“监督”的双重职能。为满足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未来需求,必须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的事权配置逻辑,在纵向事权配置上实现“科层化”与“去科层化”逻辑的灵活切换,横向事权配置上实现“职能分工”与“职能衔接”逻辑的协同进行,还要顾全作为特殊监管领域的主体功能区监管的事权配置,即实现制度供给与协调联动的共同助力。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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