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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定解除权的配置机理与统一基础     被引量:10

The Allocation Mechanism and Unified Basis of theStatutory Rescission Power in the Civil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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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法典》法定解除权的配置机理与统一基础

作者:谢鸿飞

第一作者:谢鸿飞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研究中心,北京100732

年份:2020

期号:6

起止页码:18-29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定解除权;合同僵局;任意解除权;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安抗辩权;

摘要:《民法典》中的法定解除权基于不同法定事由产生,但在法教义学上有统一的基础。一是它们均导致基于不同角度判断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是法定解除权使当事人摆脱合同义务,重获行动自由,且通常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的法定解除权规范蕴含了效率、公平、诚实信用等不同理念,分则中的解除权规范多为通则规范的具体化,但也包含对当事人之间的人合性、法益权衡等的考量。法定解除权的终极正当性依据需要从当事人的合意中寻求,法定解除权与契约自由并非扞格不入,但前提是立法者对当事人美德的想象。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强化了合同解除在终结合同僵局、建构当事人新法律关系方面的功能。但解释论还需澄清法定解除权的一般要件、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中解除权的衔接、固定期限继续性合同履行中的僵局等问题。

分类号:DF525[分则]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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