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管理法》修改对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影响 被引量:1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f the Amended Land Management Law o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of Collective Land Acquisition
中文题名:论《土地管理法》修改对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影响
作者:阎巍
第一作者:阎巍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北京100745
年份:2020
卷号:34
期号:11
起止页码:25-30
中文期刊名:中国土地科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土地征收;集体土地;
摘要:研究目的:分析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中国集体土地征收行政诉讼案件的影响,厘清相关案件的审判思路。研究方法:立法目的解释、实证研究和原理论证。研究结果:征地批准行为将随着公共利益的明确、征前程序的完善以及征地审批权限的下放逐渐具备可诉性;预征收公告行为不可诉,但是不公告行为如果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则可诉;预征收过程中,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原则上应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但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考虑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做法,对乡镇人民政府以相关单位进行授权和委托;预征收协议签订后,除补偿安置标准改变,一般不能因市场行情变化而申请变更协议内容;农民住宅的补偿应更多体现出财产属性。研究结论:此次修法使得集体土地征收从以行政权运作为主的模式演化为一种通过公共参与模式对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拓宽了公私权力(利)交汇的领域,为相关领域司法审查预设了合理性。
分类号: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17】;CSCD:【CSCD2019_2020】;CSSCI:【CSSCI2019_2020】;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