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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财产权天赋观念    

On the Innate Concept of Property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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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浅议财产权天赋观念

作者:张伟

第一作者:张伟

机构:[1]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年份:2021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43-46

中文期刊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财产权;自然状态;政治国家社会;资源虚无者;

摘要:人身权(人格权)因出生而当然获得,而财产权则因生产劳动、交易、创作、接受赠与、继承等方式方能获得。从自然状态演进到政治国家社会,人的一些本能行为被限制或剥夺,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原有的获取财产权的通道被封闭了。作为人类社会从自然状态演进到政治国家社会的代价,国家(政府)负有一种义务。从另外一个视角,即每个人从其出生之时,拥有从国家(政府)获取一定财产的天然的权利。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对资源的享有和占用是极其不平等的,资源享有者对资源虚无者负有一种义务。反观之,则是资源虚无者对资源享有者拥有一种天然的权利。

分类号:DF51[总则]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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