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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则”视野下我国环境执法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The Perfection of China’s Daily Penalty System in Environmental Enforce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Proportional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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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比例原则”视野下我国环境执法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完善

作者:严厚福

第一作者:严厚福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5

年份:2021

卷号:13

期号:1

起止页码:142-148

中文期刊名:中国环境管理

中文关键词:按日连续处罚;比例原则;执行罚;违法情节;

摘要:'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已经在环境执法中显示了巨大的威慑力,但'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模式不符合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在违法行为'先轻后重'或者'先重后轻'的情形下,都可能造成'过罚不当'的问题。对于初始违法情节类似,但复查时违法情节大相径庭的不同违法者,会出现'不同情节相同处罚'的不公平情形。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对于'先重后轻'的违法行为,可以考虑在违法者的改正行为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情形下不予按日连续处罚,同时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将该已经显著减轻的违法排污行为视为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先轻后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在进行按日连续处罚时,视具体违法情节动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或者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理想状态下,应当摒弃'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计罚的规定,改为数据值式的按日计罚,即规定'……拒不改正的,处每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更好地实现'过罚相当'。为了避免持续性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按日计罚的最长期限不宜超过三十日。违法者超过三十日仍然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责令限产停产、查封扣押或责令关闭等措施。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E2021_2022】;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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