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化视域下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制度建构 被引量:3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natural protection landlegislation in the perspective of typification
中文题名:类型化视域下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制度建构
作者:谢忠洲 陈德敏
第一作者:谢忠洲
机构:[1]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4
年份:2021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152-163
中文期刊名: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法律体系;管控分区;保护性地役权;
摘要:自然保护地在维持生态平衡,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但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供给存在一定差异。《自然保护地法》立法工作须依赖理论上对自然保护地的类型化,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对应型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因此,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供给的空间差异,可以将当前相互重叠、缺乏体系的自然保护地划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小区等四种类型,搭建“1部基础法律+4部类型化条例(或法律)”的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并可以通过体系化公法、私法制度工具强化自然保护地的有效治理。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