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
The Development of Agreed Payment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the Civil Code of PRC: From a Systematic Perspective
中文题名:《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
作者:姚明斌
第一作者:姚明斌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21
期号:1
起止页码:90-104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违约金;司法酌减;司法增额;合同基础丧失;背俗行为;事先排除酌减特约;
摘要:《:民法典》违约金制度的规范更新,既包括违约金规范本身的修订,也包括其与相关规范的体系互动。《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后段表述的修订,还原了违约金司法酌减系于司法评价的技术特征,凸显了酌减规则的裁量特点,有助于发掘违约金的履约担保功能,兼容商事交易的效率要求。《民法典》第588条的反对解释决定了约定违约金原则上属于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不足填补时债权人可另主张司法增额。合同基础丧失规则与违约金司法调整规则构成竞合关系,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的并行关系不限于违约解除场合。司法酌减与法律行为背俗无效规则存在体系分工,与显失公平撤销规则构成竞合关系;若非商事交易,事先排除酌减特约应属无效,但并非因违反强制规范而无效。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