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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与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    

Autonomy of Wills and Pubic Orders:Influence of Public Orders on Contractual Effect with Its Lim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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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意思自治与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

作者:贺小荣

第一作者:贺小荣

机构:[1]最高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年份:2021

期号:2

起止页码:3-5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意思自治;公共秩序;合同效力;

摘要:意思自治是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也是民法的内在精神和灵魂。但是,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必须以公法提供的公共秩序为基础。应正确划分意思自治与公共秩序的边界,打通私法与公法连接的通道,通过对公序良俗的类型化研究来克服法条自身的滞后性和局限性,才能让司法在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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