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附带食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On the Improvement of Civil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System of Incidental Food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我国刑事附带食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作者:肖峰 黄萍萍
第一作者:肖峰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21
卷号:39
期号:1
起止页码:21-28
中文期刊名: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权;私益诉权;惩罚性赔偿;适格主体;
摘要:当前,我国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主要为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形式。这虽然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但与刑附民程序规定并不契合,还容易引发制度紊乱。一则与立法规定检察机关为补位主体的定位不符,削弱了社会监督功能;二则检察机关提起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基础与诉求内容不匹配,赔偿款的处理也存在不当;三则与消费者诉讼机制衔接不足。为回归社会监督的制度本位,应设定刑附民程序和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并完善与消费者诉讼的协同措施。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