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典》看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的完善 被引量:1
Viewing the Perfection of the System of Punitive Damages from the “Civil Code”
中文题名:从《民法典》看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的完善
作者:辜明安 梁田
第一作者:辜明安
机构:[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西南民族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年份:2021
卷号:42
期号:3
起止页码:97-104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威慑理论;惩罚性赔偿;规范要素;
摘要:惩罚性赔偿是私法体系中执行公法惩罚和威慑功能的制度。在威慑理论的视阈下,惩罚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该制度的规范要素是故意和严重损害,具有低适用率和高额赔偿的显著特征。目前,我国惩罚性赔偿体系存在着体系不均衡、不协调的严重弊端。在民商事基本法的层面,《民法典》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制度安排,明确了惩罚性赔偿应以故意和严重损害为构成要件。因此,我国应根据这一制度安排检视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不符合《民法典》要求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和矫正,以确保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系的体系性和科学性。
分类号:DF521[物权]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