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案件中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研究——以故意伤害罪为例
On the Condition of Social Fatalness in Arrest Censorship in Misdemeanor Cases--Taking the Intentional Injury as an Example
中文题名:轻罪案件中的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研究——以故意伤害罪为例
作者:高通
第一作者:高通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1
卷号:39
期号:2
起止页码:73-89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
中文关键词:故意伤害罪;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逮捕功能;
摘要:通过对1600余份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的分析,发掘了轻罪案件中的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模式。'构罪即捕'现象得到很大程度缓解,以逮捕为原则的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思路正在松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妨碍诉讼顺利进行可能性是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的重点,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对逮捕的影响作用在减少。近三年数据显示,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在逮捕条件中的作用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赔偿谅解和严重疾病是促成逮捕变更的关键原因。我国逮捕社会危险性审查模式存在一些问题,可能导致强制措施适用的不公。应确立社会危险性条件为核心的逮捕条件制度,适当弱化赔偿谅解在逮捕适用中的作用,限制违法犯罪史和社会联系的作用,并严格防范审前逮捕对量刑产生影响。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1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