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属性界定与制度展开——以双阶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
Legal Nature and Institutions of Consultatio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amage Compens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wo-step Theory
中文题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属性界定与制度展开——以双阶理论为视角
作者:于文轩 孙昭宇
第一作者:于文轩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21
卷号:21
期号:2
起止页码:41-51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法律属性;双阶理论;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既蕴含自由协商的私法自治内涵,又体现公益维护的行政主导特征,故而其法律性质定位存在'私法属性论'和'公法属性论'的论争。'公私对立'视野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属性识别禁锢于'非公即私'的思维定势之中,无法找寻洽切的解释路径,也不利于赔偿磋商制度的运行与实践。在公私法协动视野下以德国法上的双阶理论为基础,全方位审视赔偿磋商制度运行中的多重法律关系,合理界定磋商制度的法律性质,确立前阶公法属性和后阶私法属性的应然构造,从而消解现有的学理争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应通过赋权与控权综合平衡的内部制约、以多元主体共治模式为支撑的外部监督、突破单一路径依赖的权利(权力)救济等维度予以完善和展开。
分类号:D912.601[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