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告知承诺制的制度检视与法治约束
System Inspection and Legal Restriction of the Notification and Commitment System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中文题名:环评告知承诺制的制度检视与法治约束
作者:杜健勋 廖彩舜
第一作者:杜健勋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1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85-95
中文期刊名: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改革;风险防控;环境治理;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是现代环境法从危害控制迈向风险预防的关键制度,应当发挥其应有的规制功能与制度刚性。当前以项目单位自我承诺代替审批机关实质性审批、由事中事后监管代替事前规制为主要内容的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虚化隐匿了环评制度的预先规制功能,突破了现行环评法律体系的边界与范围。据此,须对环评告知承诺制的制度内容进行现实检视,重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预防规制的功能定位,并且结合比例原则与法制统一原则等基础性调控逻辑细致考量改革的法治边界,申明环评改革须严格按照法治方式开展。只有坚持依法改革思维和规范法学路径,环评改革方能行稳致远,实现预期改革目的。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