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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的自杀行为构成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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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危害公共安全的自杀行为构成危险方法

作者:沈言 邵天一

第一作者:沈言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21

期号:11

起止页码:18-2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危害公共安全;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方面;自杀行为;裁判要旨;司法实践;放任;

摘要:【裁判要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除了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是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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