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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代收定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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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房屋中介代收定金的性质

作者:张一薇 黎乃忠

第一作者:张一薇

机构:[1]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21

期号:11

起止页码:44-47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中介机构;房屋中介;定金罚则;裁判要旨;定金担保;合同约定;要物性;委托合同关系;

摘要:【裁判要旨】定金条款具有要物性,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合同约定的定金,定金罚则只适用于已经实际交付的部分;出卖方知晓中介机构代收定金的行为不仅不表示反对,还向交付定金方出具定金收条,应当视为认可中介机构的代收行为,从而产生定金担保的效力。中介机构代收定金的性质可归入委托合同关系.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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