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效力规则的反思与完善
A Reflection on the Ways to Improve the Legal Effects of Advance Notice Registration System
中文题名:预告登记效力规则的反思与完善
作者:徐银波 孟涛
第一作者:徐银波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21
卷号:45
期号:3
起止页码:89-96
中文期刊名: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预告登记;相对无效;顺位效力;完全效力;
摘要:理论上预告登记的效力包括保全效力、顺位效力和完全效力。《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保全效力,但该条规定不合理、过于简略,无法回应司法实践的需求。通过解释保全效力、运用顺位效力、借鉴完全效力并解释《拍卖变卖规定》第31条第1款之规定,可解决预告登记在强制执行和破产程序中的司法疑难问题。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实践具有特殊性,常发生非因预告登记权人过错导致预告登记无法转为本登记的情况,应基于预告登记僵局破解、利益衡量和预告登记本具有的保障交易安全之功能,赋予预告登记权人优先受偿权。应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改采相对无效规则,规定顺位效力、完全效力和优先受偿效力。若相关规则保持不变,可限缩解释保全效力,以目的解释增加顺位效力,在相关法律中规定完全效力和优先受偿效力,以此解决预告登记效力规则存在的问题。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