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放弃违约金调整请求权之合同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适用
Effect of Contractual Clauses Abandoning Right to Request for Liquidated Damage Adjustment Beforehand
中文题名:事前放弃违约金调整请求权之合同条款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适用
作者:王长军 周晓晨 谢澍 薛军 吴庆宝 王志诚 林晓青 刘生亮 李志刚 戴景月 张静 石佳友 张谷 邹宇 刘建功 朱虎 王文胜 冯文生 王建文 邹波 姚明斌 王松 李宇 郭宁华 吴泽勇 王赫 葛云松 叶林 陈醇
第一作者:王长军
机构:[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2]湘潭大学;[3]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4]北京大学;[5]中国文化大学;[6]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7]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8]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9]中国人民大学;[10]浙江大学;[1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2]湖南大学;[13]南京大学;[1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5]华东政法大学;[16]江苏师范大学;[17]上海财经大学;[18]华东师范大学;[19]浙江师范大学
年份:2021
期号:13
起止页码:103-111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河北省邯郸市;合同条款;民法典;湘潭大学;中国文化大学;请求权;深圳市宝安区;王长军;
摘要:发言嘉宾(以发言先后为序):王长军(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周晓晨(湘潭大学)、谢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薛军(北京大学)、吴庆宝、王志诚(中国文化大学)、林晓青(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刘生亮、李志刚、戴景月(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静(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