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犯罪中合理适用刑事从业禁止制度之提倡--以宁某内幕交易案为切入点
An Advocation for the Rational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System of Practice Prohibition in Securities Crimes:with the Entry Point of the Case of Mr Ning's Insider Trading
中文题名:在证券犯罪中合理适用刑事从业禁止制度之提倡--以宁某内幕交易案为切入点
作者:黄伯青 李杰文
第一作者:黄伯青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管办);[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年份:2021
期号:5
起止页码:125-135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证券犯罪;证券市场禁入;刑事从业禁止;
摘要:《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刑事从业禁止制度以来,司法实务界鲜有在证券犯罪中适用该措施的判例。究其原因,一是证券领域具有专门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刑法较少涉足该领域;二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刑法》第37条之一第3款中“从其规定”的理解存在较大争议。但在证券犯罪中适用刑事从业禁止制度,具有明确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当前,应积极提倡将刑事从业禁止制度合理适用于证券犯罪,积极探索该制度在证券犯罪中的适用规范,并坚持判断上的独立性、适用上的必要性、体系上的协调性三个基本原则。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_E2021_2022】;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